第六章 投訴流程

第六章 投訴流程The 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Caltrans, 加州交通部)根據 1964年《民權法案》第六章,確保「美國境內任何人不因種族、膚色或國籍而被排除在接受聯邦資助的任何計劃或活動之外,不得被剝奪享受相關福利,或在接受聯邦資助的任何計劃或活動中受到歧視。」 相關聯邦法規和州法律進一步擴大保護,還規定不得因性別、殘疾、宗教、性取向和年齡而被排除或受到歧視。

任何認為自己因種族、膚色或國籍而受到 Caltrans 或次級獲資助者歧視的個人都可以透過填寫並提交該機構的《第六章投訴表》來進行投訴。The Office of CivilRights(OCR, 民權辦公室) 僅處理在指控事件發生後 180 天內收到的投訴。OCR 僅處理資訊完整的投訴,其中包括投訴人的聯絡資訊、所指控的歧視的詳情以及投訴人的簽名。

收到與第六章投相關的投訴後,OCR 將確定哪個聯邦管理機構擁有調查/處理投訴的管轄權。由 Federal Highway Administration(FHWA, 聯邦公路管理局)處理的第六章相關投訴

提交給 Caltrans 而 Caltrans 為被投訴人的第六章相關投訴將轉發至 FHWADivision Office(FHWA 部門辦公室)。投訴人將收到一封確認函,告知投訴已收到並轉發給 FHWA。

根據 2018 年 6 月 13 日發布的《FHWA 第六章相關投訴處理指引備忘錄》,次級獲資助者收到的所有第六章相關投訴均轉發給 Caltrans,後者再提交給 FHWADivision Office。

投訴應在收到後一個工作日內透過電子郵件發送至Title.VI@dot.ca.gov 。如果Headquarters Office of Civil Rights(HCR, 民權總部辦公室)決定 Caltrans 可以對針對次級獲資助者的第六章相關投訴進行調查,則 HCR 可以將調查該投訴的任務授權給 Caltrans。

由 Federal Transit Administration(FTA, 聯邦運輸管理局)處理的第六章相關投訴

提交給 Caltrans 而 Caltrans 為被投訴人的第六章相關投訴將由 Caltrans 的調查。根據 FTA,第六章相關投訴應由地方處理,或在嚴重歧視的情況下上交由 FTA 處理。投訴人將收到一封確認信,告知投訴已收到,以及投訴是否將由 Caltrans 調查或轉發給 FTA。

提交給 Caltrans 針對次級獲資助者的第六章相關投訴將由 Caltrans 進行調查。如果投訴提交給次級獲資助者,則次級獲資助者有責任根據FTA Circular 4702.IB(《FTA 通告 4702.IB》)、第六章要求和 Guidelines for Federal TransitAdministration Recipients(《獲聯邦運輸管理局資助者指南》)調查該投訴。設置 翻譯

FTA - 提交本地投訴
FTA 建議(但不要求)個人先直接向其運輸服務提供者提交投訴,以便提供者有機會解決問題。根據 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ADA, 《美國身心障礙者法案》)、《民權法案》第六章和 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y(EEO, 《平等就業機會法案》),獲 FTA 資助者必須設立地方投訴程序。
Caltrans OCR 調查流程

如果 OCR 獲授權履行調查職責,OCR 有 90 天的時間來調查投訴。如果需要額外時間,OCR 將致電投訴人並予以告知。
如果需要更多資訊來解決案件,OCR 調查員可以聯絡投訴人。自信函發出之日起,投訴人有十個工作日的時間將所要求的資訊發送給指定調查該案件的調查員。
如果投訴人未聯絡調查員或在調查員在十個工作日內未收到額外資訊,OCR 可以在行政上結案。如果投訴人不再希望繼續追究其案件,案件也可以在行政上結案。

OCR 與 HCR 協商投訴的處理。HCR 將透過 (1)非正式決議或 (2)簽發符合或不符合《民權法案》第六章的結果告知書來處理第六章相關投訴。結果告知書的副本將透過 Division Office 發送給各相關方。個人也可以直接向以下機構或部門提交投訴:

Federal Transit Administration
Civil Rights Division
收件人:投訴小組
East Building, 5th Floor - TCR
1200 New Jersey Avenue, SE
Washington, DC 20590

Federal Highway Administration
U.S.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
Office of Civil Rights
1200 New Jersey Avenue, SE
8th Floor E81-105
Washington, DC 20590

有關如何提交投訴的資訊或指南,或獲取有關《民權法案》第六章的更多信息,請致電 (916) 639-6392 聯絡第六章分部經理或訪問第六章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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